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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总工会概况
1.主要职责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个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市总工会由市委和铁岭市总工会领导。
1.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的指示、决议和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省、铁岭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
2.依据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研,参与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同级劳动仲裁组织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4.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5.协助市委管理工会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
6.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省、铁岭市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和调兵山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铁岭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和调兵山市“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制度和协调服务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预算单位构成
调兵山市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本级单位1家,为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调兵山市总工会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1.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预算收支总表
2.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收入预算总表
3.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支出预算总表
4.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功能分类科目安排的支出表
5.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6.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8.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表
9.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0.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1.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2.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省提前告收入安排的支出表
13.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4.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15.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6.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7.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8.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9.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 调兵山市总工会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1、收入情况。2023年单位预算收入总计 1.1.0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01.06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万元,收入同比增加6.87万元,增加7.2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行政运行费增加。
2、支出情况。2023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计 101.0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9.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0.6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8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支出同比增加6.87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工资增加,行政运行费增加。
2023年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
2023年省提前告知专项安排的支出。0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0.62万元,比2022年增加0.27万元,增幅1.33%,原因:运行成本增加。
其中:办公费2.4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万元、工会经费0.9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接待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6.73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7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无
四、关于“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无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调兵山市总工会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共有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共有0台(套)。
-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部门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单位会同价格主管单位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3年调兵山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