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调兵山市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调兵山市委巡察办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调兵山市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 2020年市委巡察办收支预算总表
2. 2020年市委巡察办收入预算总表
3. 2020年市委巡察办支出预算总表
4. 2020年市委巡察办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20年市委巡察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2020年市委巡察办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表
7.2020年市委巡察办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 2020年市委巡察办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9. 2020年市委巡察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0年市委巡察办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1.2020年市委巡察办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12.2020年市委巡察办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3.2020年市委巡察办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4.2020年市委巡察办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中共调兵山市委巡察办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调兵山市委巡察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
3.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对市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统筹、协调、指导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5.办理铁岭市委巡视机构交办的事宜和日常联络工作;
6.协助做好省、市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督办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调兵山市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共1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无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调兵山市委巡察办预算表(见附件2)
第三部分 中共调兵山市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共调兵山市委巡察办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中共调兵山市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6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收入同比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新增加项目预算。
(二)支出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64.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支出同比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新增加项目预算。
2020年发生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00万元。
2020年省提前告知专项安排的支出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24万元,比2019年减少0.74万元,原因:人员有变动。
其中:办公费0.84万元、印刷费0.36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0.24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接待费0.05万元、日常维修费0.0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00万元、水费0.08万元、电费0.23万元、取暖费1.2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2万元、其他费用0.37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同比去年预算安排增加(或减少)0.00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0.35万元,比去年预算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0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公务接待费安排0.05万元,同比去年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0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0.30万元,同比去年增加0.3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市委巡察办部门政府债务安排0.0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20年市委巡察办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委巡察办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共有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共有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0年我部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财政资金4万元,预算执行中我们将严格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扶贫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市委巡察办部门扶贫资金安排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2020年市委巡察办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