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2019年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一、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9年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表
十四、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十五、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表
第三部分 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区)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促进区域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工作措施。
2、负责联系国家、省、市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问题,引导金融机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
3、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建设,负责政府参股金融机构组建以及改制、改组方案的制定,研究法人治理结构设置、资本募集方案,推荐政府派出董事、监事人选,代表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业绩考核。
4、牵头组织金融招商,协调中省市直金融保险机构来调兵山拓展业务,增加地方金融资源。
5、负责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荐和企业信用培育。
6、负责金融投资公司的设立、业务监管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组建。
7、负责中小企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和监管;负责政府参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募集、法人治理机构组建及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审定。
8、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反金融欺诈和非法集资,指导和协调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设股室:金融监管股、发展规划股、综合股。
不含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本级及二级预算单位共1家。其中:行政单位0家,事业单位1家。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省提前告知专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2019年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一、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9年财政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表
十四、2019年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十五、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表
第三部分 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一)收入情况。2019年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1.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万元,收入同比减少3.5万元,减少7.75%,主要原因是: 2019年预算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支出情况。2019年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1.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同比减少3.5万元,减少7.75%,主要原因是: 2019年预算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
2019年省提前告知专项安排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无增减变化。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19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0.05万元,比去年预算减少2.95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公务接待费安排0.05万元,比去年增加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与去年预算数相同,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安排0万元,同比去年减少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部门政府债务安排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2019年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XX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共有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共有0台(套)。
4、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本部门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5、其他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7、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8、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9、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
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
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年调兵山市金融业发展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