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2022年调兵山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决算公开

来源:调兵山市,调兵山市住建局 时间:2023-07-27

附件:1

调兵山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2022 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调兵山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现有在职职工60人,设置了综合办公室、市容监察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综合执法一大队、综合执法二大队、综合执法三大队、综合执法四大队、房产监察一大队、房产监察二大队等科室。

  • 依据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实施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监察,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监察,环境卫生管理监察,园林绿化管理监察,临街施工管理监察,城市除雪防灾管理监察。

(二)依据城乡规划法,实施城市规划区内违章违法建筑监察与管理,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和落实。

(三)负责城乡道路、广场、路标、路灯等城市交通设施的保护工作;查处损坏城市道路、桥梁及危害城市管理秩序行为。

(四)负责临街或沿街经商管理监察,取缔查处无证经营,保护合法经营,落实“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市容规划要求。

(五)负责占道市场、占道施工、占道经营的核准与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商幌牌匾、画廊等设施的核准与管理。

(六)负责临街立面装修、拆扒改扩建临街门窗等行为的核准与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给排水、标志性建筑等的挖掘、维修、改扩建等行为的核准与管理。

(七)负责查处可拆除各类影响城市市容交通环境的棚厦、商亭、围栏、墙柱等设施,查处或拆除各类超过批准期限的施工暂设及临时建筑等。

(八)查处非承重墙窗改门行为;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行为进行处罚。

(九)对在违规运输、贮存、排放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进行处罚。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设施;临时挖掘城市道路;大型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等行为的核准与管理。

(十)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不达标排放,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进行处罚;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处罚。

(十一)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未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处罚。

(十二)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十三)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十四)负责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经营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所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住宅方面包括房屋租赁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负责调兵山市区域范围内城市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有1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家,事业单位1家。

纳入调兵山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调兵山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收入总计2135.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35.2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2135.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 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是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22年,调兵山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部门决算收入2135.28万元,比上年增加832.11万元,增幅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5.28万元,同比增加832.11万元,增幅39 %;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每年工资及养老保险上调基数,特勤中队127人于2021年调入我单位,2022年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包含特勤中队127人,2021年招一线员工劳务派遣人员6人,购置车辆3台。

(二)支出总计2135.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67.81万元,主要是为本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3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267.47万元,主要包括清理市区内的小广告、食堂伙食费、公益广告维修、购置车辆、购买服装款及全市拆违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2年,调兵山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决算总支出2135.2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832.11万元,增幅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4.64万元,减幅30%;项目支出增加267.47万元,增幅15.4%。增减支出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清理市区内的小广告、公益广告维修、购置车辆、购买服装款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调兵山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3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81万元,项目支出267.47万元。与年初预算1733.15万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3.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 %,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4%。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38.8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5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85.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7.16万元。2022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12.51万元,主要是由于油价上涨,而且每天增加执法巡逻次数。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 14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23.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调兵山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4万元,比上年减少312.31万元, 80%,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增加取暖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调兵山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调兵山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清理市区内的小广告、公益广告维修、购置办公设备、购买服装款等项目7个,涉及资金1733.1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决算批复公开 (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