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2022年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决算表
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现有在职职工18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80人。
一、主要职责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按照国家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为综合确定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和投资计划,合理布局农业综合开发的区域和规模提供服务。
(三)为全市农业(粮油、畜牧、蔬菜、农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安全、农业植物保护、耕地质量提升与保护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为农民培训和农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供服务;为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科研和项目推广工作提供服务。
(四)为全市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为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工作提供服务;为农业产业化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提供服务;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申报、监测和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五)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工作提供服务;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为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提供服务;为集体经济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的指导工作提供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收益分配情况的统计工作提供服务;为村民“一事一议”筹集筹劳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为农业保险工作及政策性补贴发放工作提供服务。
(六)为农业机械化先进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为农机安全使用提供监理保障、农机牌证管理、农机违章处理、农机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提供服务。
(七)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措施、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为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供服务;为动物疫病诊断定性、疫病监测和技术仲裁工作提供服务;为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等工作提供服务。
(八)为本辖区兽药、饲料质量、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及违法添加物的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为饲料、兽药、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为大型动物养殖企业投入品和兽药、生物制品使用范围的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为拟定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控制规划、监控计划、措施、应急预案提供服务和科学依据;为无公害畜产品的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为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提供服务;为配合省、市兽药、饲料监察部门抽送兽药、饲料、畜产品样品及其它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九)为全市畜禽良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推广及种畜禽系谱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提供服务;为种畜禽生产、经营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罚提供服务;为种畜禽质量安全的检查和评定工作提供服务;为全市良种繁育体系的规划与建设工作提供服务;为全市畜牧技术推广工作提供服务。
(十)为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工作提供服务;为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实施工作提供服务;为动物疫情的普查、调查、监测和报告工作提供服务;为动物免疫抗体监测、送检病料等相关样品的采集工作提供服务;为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提供服务;为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工作提供服务;为动物屠宰提供服务;为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提供服务;为动物产品加工、储存等场所的防疫监督工作提供服务;为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为畜禽饲养、饲料生产和经营、种畜禽生产和经营、畜禽免疫等工作提供服务;为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管理信息的统计、录入、报送工作提供服务;为动物卫生普法宣传及村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为动物免疫、饲养标识和有关证章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服务。
(十一)为动物防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督工作提供服务;为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工作提供服务;为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工作提供服务;为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提供服务;为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工作提供服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为查处工作提供服务。
(十二)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本级1家,其中事业单位1家。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收入总计2430.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30.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0.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22年,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收入2430.15万元,比上年增加605.02万元,增幅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0.15万元,同比增加605.02万元,增幅33%;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农业投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2430.1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57.41万元,主要是为事业运行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5.8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572.74万元,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2年,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总支出2430.15万元,同比增加支出605.02万元,增幅3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3.83万元,增幅7%;项目支出增加481.19万元,增幅526%。增减支出的主要原因: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3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7.41万元,项目支出572.74万元。与年初预算1776.31万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7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955.83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0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2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3.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 4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7.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万元,用于本单位办公等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调兵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