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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现有在职职工45人,设置了党政群办公室、招商一室、招商二室、招商三室、招商四室、招商信息办公室、综合计划办公室等科室。
一、主要职责一为编制和实施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服务;为起草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提供服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和客户资料库,推荐合作项目,寻找合作伙伴。
二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综合指导、检查、考核、协调提供服务;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域外投资项目的接洽、联络、谈判、协调工作提供服务;为本市选择、委托和管理各种招商代理、招商中介及招商联络机构提供服务。
三建设全市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和联系渠道。
四为起草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同提供服务,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档案。
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有1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家,事业单位1家。
纳入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0家。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链接)
附件: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收入总计464.4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4.4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22年,调兵山市***部门决算收入464.48万元,比上年减少6.39万元,减幅1.3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48万元,同比增加6.39万元,增幅1.35 %;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幅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总计464.4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1.9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8.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0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2年,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部门决算总支出464.48万元,同比减少支出6.39万元,减幅1.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03万元,减幅1%;项目支出减少1.36万元,减幅35%。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98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与年初预算464.48万元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7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
三、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1.2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2022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 1.237万元,主要是去年车辆损坏,没有运行,今年新调拨一台公车。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1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4.23万元、津贴补贴6万元、奖金37.83万元、绩效工资9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47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万元,住房公积金2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6万元……;公用经费4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1万元、印刷费1.93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1.24万元、差旅费28.41万元、工会经费2.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7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8万元,比上年减少9.28万元,减幅 17.72 %,主要原因是外出招商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调兵山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1个,涉及资金2.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