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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四)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
(十五)负责宅基地审批及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十七)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十八)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二十)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二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二十二)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二十三)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
(二十四)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二十五)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二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二十七)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资金。
(二十八)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二十九)负责组织编制城乡发展战略规划。
(三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三十一)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三十二)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及各项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共有1家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家。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表(点击链接)
附件: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收入总计11353.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353.4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36.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6.6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 万元。
4.经营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收入增减情况。2020年,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收入 11353.42万元,比上年增加6181.03万元,增加119.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3.42万元,同比增加6181.03万元,增加119.50%;其他收入0.00万元,同比增减0.00 万元,增幅 0.0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用地指标及缴纳耕地税滞纳金。
(二)支出总计11353.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55.7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65.2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1.73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2.项目支出10797.72万元,主要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26.65万元,农林水支出70.97万元,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0600.1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
支出增减情况。2020年,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总支出11353.42万元,同比增加支出6181.03万元,增加119.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18.36万元,增加3.42%;项目支出增加 6162.66万元,增加 132.96%。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购买用地指标及缴纳耕地税滞纳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相比,今年增减0.00万元,增长(下降) 0.00%。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53.4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70万元,项目支出 10797.72万元。与年初预算2952.47万元相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84.54 %,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2%,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67.42%。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65 万元,农林水支出 70.9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139.64万元。
三、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5.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00万元,公务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7.50万元。2020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3.68万元,主要是车辆增加与林业局合并决算。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 3台,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次、人数0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5.7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8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73万元,比上年增加148.12万元,增幅63.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耕地税及滞纳金,派遣人员及原林业局人员在我单位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7.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 等项目 3个,涉及资金 10797.72 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 100 %,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 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还需提高;二是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三是节约意识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