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细则

来源: 时间:2018-09-20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细则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2017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对市政府地主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主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市政府各部门请示、报告市政府。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对市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或参与上级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各县(市)区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时差、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联络新闻单位,对市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及代管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股室:

  1、秘书股;2、综合股;3、信息股;4、行政股;5、法制办监督协调股;6、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股;7、民族宗教办;8、政务公开办公室;9、外事侨务办公室;10、电子政务办公室;11、应急值守股;12、应急保障股;13、民宗局的民族股;14、民宗局的宗教股;15、法制办下设市政府法律顾问室。

  所属事业单位:

  1、调兵山市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2、调兵山市市民投诉中心

  3、调兵山市政府民生工作办公室

  4、调兵山市政府督查室

   二、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情况

  纳入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决算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二级单位决算共2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1、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调兵山市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第二部分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决算公开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2017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收入总计959.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59.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9.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959.5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10.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85万元。

   2.项目支出48.72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959.53万元,比上年增加16.78万元,增幅1.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9.53万元,同比增加16.78万元,增幅1.78%,主要是工资增长;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法制办对全市进行执法培训,造成培训费增加;会议较多,印刷费增加。

   2.支出增减情况。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959.5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6.78万元,增幅1.78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9.06万元,增幅13.6%;项目支出减少92.28万元,降幅65.45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增长;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法制办对全市进行执法培训,造成培训费增加;会议较多,印刷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各方面费用支出压缩,造成项目支出减少。

  二、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财政局部门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是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81万元,项目支出48.72万元。

  (二)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51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其他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调兵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3.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39万元,原因:公车改革后,单位公务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减少。

  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组团0组,共计0人;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数相同,无增减变化。接待0批次,接待共计0人;

  公务用车运行费33.65万元,比上年减少33.39万元,原因:公车改革后,单位公务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0辆,现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调兵山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85万元,2016增加31.59万元,增加16.1%,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法制办对全市进行执法培训,造成培训费增加;会议较多,印刷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调兵山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调兵山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共有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共有0台。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2017本部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0万元。

  (五)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说明

   2017部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管理的财政资金48.72万元,用于购食堂设备款4.4万元;购电脑、打印机、及办公桌椅34.14万元;政务公开系列宣传1.95万元;民生办标识牌款1.89万元;车辆维修费4.39万元;购视频采集存储设备款1.95万元。保证了政府办的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年初进行绩效目标申报,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年末进行绩效自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7、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8、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9、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调兵山市2017年政府办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