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
9、《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三条
10、《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
检查内容:
1、辖区有关单位、企业贯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2、辖区有关单位、企业大气、水体、声、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