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执法资格类别:委托执法
(三)单位性质:事业
(四)法定代表人:刘铁
(五)办公地址:调兵山市中央大街23号
(六)办公电话:024-76965077
(七)执法人数:15人
二、执法活动
(一)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的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
(二)负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查处举报投诉、移送或上级交办的非法、违法案件。
(四)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