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公安局:
徐健诚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结合调兵山市辖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下,深度调研分析,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全方位开展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平安、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调兵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实行宣传周、宣传月、宣传集中行动日等活动,通过讲座、展览、讲解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文明停车、守法出行、礼让通行的交通礼仪常识,进一步形成人人爱交通、人人管交通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开展警示教育,不定期网上曝光不文明停车行为,形成破坏城市交通秩序可耻、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光荣的舆论氛围。
二是大力开展车辆乱放集中整治行动。调兵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打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基点,以查处及治理车辆乱停乱放为抓手,在城区主要路段、重要区域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对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违章违规车辆严管重罚,在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扩大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覆盖面。适时集中优势警力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形成严管严处工作态势,实现街路停行有序、规范通行的良好交通环境。
三是科学规划设置停车泊位,满足停车需要。调兵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2023年施划7000多个停车泊位基础上,将继续盘活空地,扩大停车泊位施划工程。同时,强化停车泊位日常管理,及时处理私占、挪占、“僵尸车”和不规范停车行为,积极发挥停车位的功能与作用。
此函。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