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2113号提案的协办意见:关于完善和建立我市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的建议

来源: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11-24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收到焦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和建立我市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的建议》(第842113号)的提案协办件后,调兵山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调兵山市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说明情况、限时办结,并实事求是地反馈意见。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被列为我国基本国策,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方案,组织开展一系列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人员及各相关单位,合力攻坚,调兵山市“十三五”期间各项环境指标任务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暴露出制度体制机制的短板问题,在基层,由于辖区范围大,基层环保执法监管力不从心,基层环境监管长期存在“小马拉大车”问题,环境保护没有在乡镇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难以完成例如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等工作任务,难以完成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难以支撑乡村振兴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调兵山市根据环境监管工作网格化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乡镇(街道)环保工作力量,建立农村镇街环保机构,完善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特别是经济发达、工业集中、人口密集、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生态环境监管任务重的镇街应创造条件单独设置环保机构。
  农村乡镇环保机构是环境保护工作重心下移、向农村延伸的有效途径。职责应主要包括:具体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环保宣教及环保监管执法;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助上级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调兵山市编委办于2019年11月28日下发了调编办发〔2019〕23号,明确生态环保岗定员1名。
  此函。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