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住建局:
收到张磊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住宅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的建议》(第851013号)的建议协办件后,调兵山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调兵山市住建局调查核实、说明情况、限时办结,并实事求是地反馈意见。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一、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社区组织对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行为,应当劝阻和制止,对劝阻无效的立即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档、多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业主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四、从源头把关,从根本解决问题
1.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老旧小区增设配套充电桩和充电棚,以此为试点,逐步推进。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建设配套充电桩和充电棚。
2.新建住宅小区规划方案设计审批时,将充电桩充电棚的规划设计作为必审项目,不但要求小区强制性规划建设电动车充电停车棚与充电桩一体化设备,而且要审查其位置是否科学合理性,建议设在地面位置或者是进出方便的负一层,让充电桩充电棚能够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效益,解决火灾安全隐患,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函。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