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范江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调兵山市采煤沉陷区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2021年沉陷区治理工程共完成1587亩(大明一矿、大隆矿、小青矿),并于2021年12月完成验收工作。2022年为加大对采煤塌陷地治理力度,将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作为重点工作,我局向政府请款启动市、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编制,市政府相关领导已经批准;3月24日,市财政局发布网上公开招标,确定专业技术单位承担此项工作;4月2日,《采煤沉陷区现状调查》录像片完成,铁岭市市长隋显利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上级支持。2022年铁煤集团闭坑矿山治理面积任务2806亩,已完成治理2848亩,共分八个分区,包括坑塘护坡整型、场地平整覆土和土地翻耕。
2. 2023年按照《关于印发<铁岭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铁自然资发[2023]4号)文件要求,调兵山市需治理图斑97个,面积5012.02亩,其中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面积为96.89亩,以铁煤集团或个人为责任主体的面积为4915.13亩。铁煤集团已经完成实施方案,7月30日完成设计方案招标和设计,预计9月30日之前完成施工队伍招标开始施工,在12月之前至少完成2000亩治理任务和第三方复核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在2024年12月之前完成剩余治理任务。
3.我局将重点加强项目调控,深化同铁煤集团合作,推进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等工作方向。科学规划项目配电厂选址,可选址在铁煤一矿工业采矿广场存量土地或对一矿原有供变设施嫁接利用,实现项目核心用地不占用农用地,实现项目建设高效用地保障,吸引有意向企业来我市投资建厂落项目,增加我市就业和税收。
最后,再一次对您提出的议案建议表示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自然资源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调兵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