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
loading...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Diaobingshan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治理散养宠物狗和居民区内养鸡的建议

来源:调兵山市政府办督查室 时间:2019-09-27

尊敬的赵红、张颖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调兵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散养宠物狗和居民区内养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治理散养宠物狗方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开展犬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养犬管理清查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在公园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扩大宣传影响;二是组织社区民警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违规饲养大型犬的犬只养殖户进行了重点教育,要求养殖户尽快处置饲养的大型犬只;三是对商场、市场、公园、休闲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违规遛犬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同时,进一步明确携犬出户的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犬出户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有行为能力的人牵领等法律规定。为妥善处理好违规养犬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铁岭市公安局要求:对不按规定时间遛犬、携犬出户不系狗链等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为主。最后,要求各辖区派出所加强巡逻,将犬类管理纳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的,坚持立即查处。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电视、电子屏幕、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宣传工作。同时,由公安局与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协调后,开展全市犬类办证管理工作。

  对于居民区内养鸡问题的建议,我局开展针对居民区养鸡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个小区进行清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组织社区民警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违规在居民区内大规模养鸡只的养殖户进行了重点教育,要求养殖户尽快处置,否则公安机关将联合房产部门、物业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予以处理;同时,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各派出所加强涉及此问题的警情处置,将此类警情纳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的,立即进行查处。

  最后,再一次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调兵山市公安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