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共计125家,其中,行政单位51家,事业单位74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表统计:截至2023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7.21亿元(账面净值,下同),总资产较上年增加10.95%。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76亿元,占52.15%;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45亿元,占47.85%。从资产结构上看,流动资产1.49亿元,较上年增长1.20%,占资产总额20.67%;固定资产3.13亿元,较上年增长21.87%,占资产总额43.41%;在建工程0.04亿元,较上年增长300%,占资产总额0.55%,主要是殡仪馆综合楼建设未完工;公共基础设施资产2.1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占资产总额29.54%;无形资产0.42亿元,较上年增长24.18%,占资产总额5.83%,主要原因:一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接收法院判决的土地评估入账;二是晓南镇清理陈年旧账,将土地评估入账。
(二)企业国有资产
全市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共有39家。截至2023年末,企业资产总值87.11亿元,同比增长0.06%;企业负债总额41.34亿元,同比增长0.09%;所有者权益45.77亿元,同比下降0.67%;资产负债率47.46%;实现营业收入2.98亿元,同比下降1.32%。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根据2023年度变更数据,全市区域面积共计2.62万公顷,包括:耕地1.37万公顷,园地0.01万公顷,林地0.47万公顷,草地0.03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4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5万公顷,水域及水工建筑用地0.11万公顷,其它土地0.04万公顷。地质找矿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3种,探明的重要矿产地5处,其中,煤炭矿产地5处,煤炭保有储量约9.57亿吨。地区煤层气估算储量19.49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积极完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着力建立“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新格局。2023年,我市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调市财发[2023]58号)、《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调市财发[2023]59号)等文件,夯实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根基。
2、全面完成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编报工作。严格落实编报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审核要点,面对资产数据在全面性、准确性、一致性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呈现的新特点,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填报提交资产数据统计汇总后,通过认真审核研究,经过多轮校准补充,顺利完成2023年度资产年报编报工作,为落实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打好数据基础。
3、严格规范资产配置及使用管理情况。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采用按标准配置原则,促进资产合理、节约、有效使用;二是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将资产合理分配、调拨至有切实需求的单位,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优势,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4、切实加强资产处置事项审批。一是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处置程序。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促进资产盘活利用,确保实现资产效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推动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存量资产以市场化方式对外招租,把“闲资产”变成“活资本”;三是加强资产处置收益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所得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023年末,我市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共41.60万元,其中,对外出租资产收入为39.70万元;资产报废处置收益为1.90万元。
(二)国有企业管理与改革
1、及时成立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国有企业改革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我市及时成立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为开展国企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全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为加快国企改革工作进度,强化企业内控管理工作效能,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国有企业资产安全,我局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目前,我市正在运营的国有企业均已健全了内控制度。
3、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统一监管。为加强对企业监管,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活力,制定印发了《调兵山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调政办发〔2023〕8号),计划变更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为调兵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目前已与13家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签订企业变更出资人决定,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另外10家企业股权上划到铁岭公共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出资人暂不能变更。
4、认真开展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审核。委托中介机构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审核,全面梳理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人员和经营状况等,并出具国有资产审核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各企业基本信息及国有资产使用状况。此项工作已于2023年11月末完成。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为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市自然资源局先后编制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我市已做好确权登记准备工作,最终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的目标,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1.03亿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0.0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9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1.03亿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0.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1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当年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衔接不到位
从统计的各单位资产情况看,我市部分单位财务基础工作不扎实,一定程度上存在资产账目底数不清、漏记固定资产、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等问题,导致财务预算编制不精准,资产“入口关”系的还不牢。
(二)资产管理意识薄弱
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依然存在“重钱轻物”等思想,资产管理意识、国有资产意识、成本效益意识比较淡薄,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力,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盘活工作存在盲区死角。
(三)自然资源分类体系不完善
国有自然资源主要涉及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由于各种自然资源属性不同,在管理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很难对所有种类的自然资源进行实物量加总或比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还存在资源保护和节约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开发轻保护、资源利用粗放等问题。
五、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措施
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方式,强化履职尽责,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向治理转变。
(一)强化工作落实,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质效
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主体管理职责,坚持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强化责任约束,针对发现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管理,把每一项国有资产的管理落实到人。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尽量做到账账、账卡、账表、账实相符,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持续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管理,完善财务管理,提升绩效水平。
(二)强化监管责任,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持续加大对国有资产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真正将企业国有资产全方位纳入到管理当中,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优化国有自然资源空间布局,不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
管理质量
一是逐步完善并推动建立统一的国有自然资源空间规划体系,不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空间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二是持续健全国有自然资源监管保护制度,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有效加强台账管理,推进国有自然资源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