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明确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强化责任意识,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国资监管责任意识。市财政局及市自然资源局积极部署,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各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职责定位,切实落实“摸清、管住、用好、盘活”的管理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资产处置管理,严格把好资产“出入关”。 一是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将资产合理分配、无偿调拨至有需求的单位,避免资产长期闲置、低效运转。二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确保资产处置单位账务处理时间节点准确,资产年报及时更新,保证各单位财务报表及国有资产统计的准确性。
(三)大力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制定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优化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盘活方式。截至目前,我市财政已接收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5处,建筑面积共计18538.76平方米,已盘活出租资产1处。
二、关于“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完善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市已新出台了《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该办法出台后,进一步健全了我市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及资产配置、处置相关规章制度,理顺管理职责,完善了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二)推进信息化体系建设。利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现状及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动态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逐步推进资产管理模式从原来的数据登记和报表上报系统向全生命周期线上实时管理转变,使原来孤立的资产系统向全财政业务贯通转变。
(三)加强国有企业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形成企业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机衔接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国有企业及时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制度。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国有企业资产审计工作,今年9月至11月份中旬,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国有企业进行了资产清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三、关于“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组织集中学习。组织各单位的财务人员参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及资产系统操作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熟悉操作资产管理系统水平,为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强日常沟通交流和业务辅导。通过电话、国有资产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向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讲解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及时解答、解决单位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帮助单位理顺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资产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我市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保障政权运转、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使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