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

来源: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6日

  姓名:姜淑红,女,汉族1968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现任调兵山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于林荣,男,汉族,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外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卫健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医政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和卫生援外工作;负责血液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器械管理工作;负责老龄健康工作;负责中医药发展、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干部保健工作;负责机关及系统财务管理工作。

  分管党办、分管卫生应急与安全生产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医管股(医改办)、中医发展管理股(保健办、老龄办)、财务审计与规划信息股。

  胡宇,男,汉族,1984年出生,大学学历,民建会员,现任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负责政策法规工作;负责综合监督方面工作;负责职业健康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信访和市民投诉等方面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红十字工作; 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工作;负责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卫生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工作。

  分管基层卫生健康股、行政审批办(营商办)、人事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职业健康股)、爱卫办、信访办、红十字会、招商办。

  杨博,男,汉族,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负责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工作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办公管理工作;负责健康铁岭战略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分管疾病预防控制股(食品安全监测股)、办公室。

  孙福财,男,汉族,1978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妇幼保健医院院长。

  负责妇幼卫生健康服务和家庭发展工作;分管妇幼健康股、家庭发展股。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调兵山市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做好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承担推进全市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省、市、县(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县(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实施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落实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办公地址:调兵山市站北路13号

  办公时间:8:30-17:00

  联系方式:024-777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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