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9月7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督查室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报告如下:
一、补短板、“专业人”助力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3月份,与辽宁易和应急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第三方安全评估服务。针对重点行业整治专业性强、操作要求高的特点,在自查、排查阶段,组织专家深入化工、冶金、涉爆粉尘等重点企业开展5轮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35家次,排查出389条问题隐患,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二、开展护航二十大专项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对护航二十大专项执法检查名单内29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粉尘涉爆、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重点对厂房、配电室、储罐区等进行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61项,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按时整改。二是严格要求企业执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整改。
三、开展住建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住建局
9月8日-12日,对8家建筑工地、9家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或没有按照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现象。部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资料缺失较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时未核实方案的针对性和现场可操作性,已责令整改。二是对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共10余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1份。三是以沿街商户、餐饮场所、燃气用户和各燃气企业为重点,逐企、逐线、逐楼、逐户开展用气安全排查工作。目前,共排查居民用户67671家,发现隐患425处,均已整改完毕。四是2022年铁岭市燃气办检查发现问题35项,全部整改完毕。省住建厅检查发现问题6项,已完成整改5项,剩余1项,9月底前整改完成。五是深入推进管道燃气商业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工作,现营业管道供气户为322户,已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
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是制定了《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的具体措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确保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二是对全市餐饮单位使用液化气钢瓶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使用“智能”液化气钢瓶,共查出不合格气瓶24只,已整改完毕。三是已完成我市1家燃气公司的特种设备及燃气管道检查工作,另1家正在检查。四是开展了特种设备风险防范工作,目前已有100家余家单位开展了特种设备风险辨识工作。五是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共检查企业93家、设备681台,发现隐患3处,均已整改。开展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设备368台,发现3处违法行为,处罚9万元,现已全部检验合格。六是开展公园、旅游景区等大型游乐设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8台大型游乐设施进行排查,未发现安全隐患。七是开展了“目录外特种设备”排查工作,共排查出目录外特种设备86台。八是对辽宁通用重型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气瓶检验、铁煤建设公司起重机械安装、调兵山市双丰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和调兵山市液化气服务处液化气充装进行了“证后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不全问题已经解决。九是开展了“电梯安全周”活动,检查电梯113部,做到了应检尽检。
五、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一是利用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监管工作,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二是对我市14家产生和经营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进行了安全集中整治排查,未发现问题。三是全市29家涉危险废物企业每月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及时上报自查结果,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按时完成了全市160个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转工作。五是3月22日至今,每周对调兵山市2家医疗机构、4个隔离点以及2家污水处理厂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是中秋节假日期间,对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问题。
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是深入货运源头企业开展源头治超检查,发现调兵山市万久运输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立即对其做出了停业整顿6个月及暂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三是开展危险货运企业检查工作,发现3家公司公司存在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情况,对调兵山市中翰运输有限公司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对调兵山市中润物流有限公司、辽宁彤煜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四是对3家客运企业和1家驾培企业开展了安全检查,发现调兵山市天下行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因车号辽M28158客车存在单次跨多省长距离运行的违规行为,已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五是三季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管)制作行政处罚案卷11个,已按规定对非法经营车辆进行了处罚。六是对各主要路段和农村公路道口农用车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农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及疫情防控宣传,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共检查农业车80台次,未发现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行为和其它违法行为。
七、再生资源废旧金属回收与利用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供销社、商务局
一是9月8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我市10家废旧物资回收站进行摸底、调查、监管督导,检查中发现1家超项经营,1家占道经营,现已整改完毕。二是制定了《调兵山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三是多次开展再生资源收购站点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期间,开出整改通知24份,关停收购站点1家,搬迁3家。四是对调兵山街道18家再生资源企业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企业6家,现场整改4家,不能立即整改的企业2家,已现场关停。
八、开展文化旅游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局
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每名执法人员包保3家以上文旅体经营场所,确保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到人。特别是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对疫情防控、消防、防汛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监管行业安全。二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次随机对5家以上经营场所进行抽查。并组成督查组,对执法队执法巡查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制定下发了《文旅体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十二条》,并召开经营场所负责人会议进行逐条解读。四是开展“春风”“护苗”等专项行动,对影院、歌厅、网吧等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对消防、防汛、自建房、用电用气用火等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检查。五是对12家A级景区和印刷品生产销售场所进行了意识形态安全检查。在执法队平时检查中,也将意识形态安全放在首位,着重对歌舞厅等播出画面、歌曲及书店销售图书封面、内容等进行检查。
九、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一是对全市8家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问题20处,已全部整改完毕;对全市中小学开展复课前消防安全大检查,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立即改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了整改正通知书。二是对复工复产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区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服务指导措施,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运行。三是深入辖区“九小场所”,开展了农村自建房隐患排查及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日晟超市和白鲸超市分别处以500元罚款。四是组织全市高层公共、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召开集中约谈会,指导参会人员制定“一区一策”“一栋一策”,并与各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现场签署了消防安全承诺书。五是对调兵山市盛银嘉苑小区占用疏散通道的业主进行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将涉及私自圈占疏散通道的74户全部拆除完毕。六是充分发挥消安委平台作用,召开2次消防安全行业系统会商协调会议,对火灾隐患突出的单位进行了2次集中约谈。“中秋节”期间,每天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进行隐患排查。七是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体验教育作用,有序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各行业及中小学师生进行参观学习和体验;利用出租车LED广告屏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深入“回迁楼”、公交车、农村集市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八是对全市10家派出所开展了消防业务集中培训6次,深入三级列管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培训2次,并进行了业务理论考试。4月份至今,共检查单位176家,发现并整改隐患202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1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