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董 杰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康 宁 副局长
王 福 仁 副局长
刘 芳 总审计师
成 员:何 雷 办公室主任
王 越 市审委会秘书
单 悦 业务一股负责人
张 桂 杰 法规 内审 审理负责人
康 丽 财务负责人
成小容 财政金融审计负责人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同级人民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确立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
3、审议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范围、形式。
4、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类文件和指示精神。
5、履行监督职责,对干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领导小组对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及小组成员根据业务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