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三审”责任
各股室要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制,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和信息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一)初审。由股室负责人负责。
(二)复审。股室负责人负责。
(三)终审。由分管领导负责。
三、严肃“三审”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
(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
(四)严格落实三审制度。
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